万诚是辽宁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证的考试。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锅炉作业(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作业、气瓶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作业(起重机指挥、起重机司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叉车、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考试和发证。
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18 周岁以上且不超过60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且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项目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且满足相应申请作业项目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符合相应的考试大纲的专项要求。
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下列申请资料:
(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
(二) 近期2 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 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四) 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五) 体检报告(1份,相应考试大纲有要求的)。
申请人也可通过发证机关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申请,并且附申请资料的扫描文件(PDF或者JPG格式)。
二、受理
发证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需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予以受理的,发证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申请人持受理结果到发证机关委托的考试机构报名,并按时参加考试。
不予以受理的,发证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结果,并说明原因。
三、考试
考试机构应当于考试前及时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只进行理论知识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单科成绩达到70分为合格;每科均合格,评定为考试合格。
考试成绩有效期1年。单项考试科目不合格者,1年内可以向原考试机构申请补考1次。两项均不合格或者补考不合格者,应当向发证机关重新提岀考核申请。
四、发证
考试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结果报送发证机关。申请人向考试机构查询成绩的,考试机构应当告知。
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考试结果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工作。
五、沈阳市万诚职业培训学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价格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