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辽宁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机构。在我校学习技能,同时考取相应上岗证,更便利,更快捷。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先经考试合
格,凭考试合格证明向负责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作业人员证》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其作业工作的,应当及时办理证件延续(复审)。
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考核范围和工作需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指定考试机构及其考试基地。
考试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常设的组织管理部门和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二)具备满足考试需要的基地,“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地区范围内设立的分考点,也必须与基地相应项目条件一致;
(三)建立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和考场纪律、监考考评人员宇则、保密、考试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且能有效实施;
(四)根据相应考核大纲,“制订考试作业指导书,“明确理论考试的范围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的具体项目(科目)以及合格指标;
(五)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权考化“的原则配置资源和考试软件,“并且满足相应考核大纲所要求的场所、设备设施条件和能力;考核大纲要求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取实物化(模拟化)的,应当具备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的条件;
(六)具有满足考试需要的专、“兼职的监考、考评人员,配备考试机构技术负责人和各个分项的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工程师(或者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考评人员应当由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含5年)、具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并且熟悉考核程序、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的人员担任。
考试机构应当在本机构的考试基地及考点,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原则上不得在考试基地及考点以外进行;特殊情况或者特殊项目需要利用当地其他单位的条件和设施进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应当事先经过发证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