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培训机构一同开展企业学徒制培训。此为长期项目。培训周期为1-2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之一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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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对象
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
(一)新招用人员认定依据: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转岗人员认定依据: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或工作需要等原因,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的技能从业人员。
(三)企业技术工人有学徒意愿,有提升职业技能要求的人员。
二、培养模式
企业可以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培养学徒,即与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以一企一校、一企多校或一校多企等形式开展学徒培养。
三、培养内容
新型学徒制培养以符合企业技能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中级工为1年,高级工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通用素质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操作技能课程等,每年总学时不低于400学时。三者占学时总比一般为20%、20%和60%。